关于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问题

  我国的水环境管理开始控制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浓度,随着现阶段不断深入的环境管理工作,很多环保部门在此情况下已经逐渐认识到只是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浓度,并不能让环境质量的改善目的有效实现,而应在实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制度时,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只有这样才可以对水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和改善。

  一、总量控制的现状以及研究历史

  1.1 国外的研究历程

  为了有效的改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状况,水污染总量控制的相关概念首次提出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在相应的区域中将大气和水体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在一定的限度后可以将其确定为环境容量概念的主要依据。同时EPA提出了TMDL计划的概念,让水质的标准得到有效满足,同时计算出水体对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在此基础上在各个污染源之间分配污染负荷总量。最近这些年TMDL计划的实施得到EPA的不断调整,水资源的保护从以前的污染源控制逐渐的变化成按照生态功能和生态健康对污染进行控制,对于这样的转变来说,给环境管理问题的相关研究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1.2 国内的研究历程

  在20世纪的70年代我国展开了对水环境污染总量的控制研究,松花江BOD总量的控制标准被制定出来并将其作为先导,以此展开了最早的实践和探索。然后我国在六五时期将沱江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展开了对污染负荷总量分配和水环境容量的研究,同时在此基础上评价水环境容量的定量[1]。在整个七五时期,逐渐以淮河和黄河以及长江的一些河段或是泉州湾和胶州湾等水域以总量的控制规划为基础,开展了水环境排污和功能区划的研究。在实施总量控制时,其中还具有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专门颁布了相关防治细则,总量控制通过其中多项条款进行了细化。我国对水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时,其中的重要措施为环境管理的实施,同时经过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后,已经慢慢的过度到了总量的控制阶段。

  二、总量控制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2.1 控制目标不明确

  现阶段在我国无论是污染排放总量还是环境的质量均处于高位污染状态。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可知,要有效的控制污染排放的总量,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对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同时进行严格的规范。现阶段针对规范化来说,系统性为其中的核心内容。我国目前的基准体系和标准相对较为落后,水文条件设计和一些功能区及混合区达标定义之间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技术在总量的控制中并没有达到技术规范,我国的区域水环境容量在现阶段有很多,另外总量分配和流域容量也有很多,因为严重缺乏相关规范性,所以设计条件和边界条件有着很大任意性,特别是对于功能区达标和混合区限制以及设计流量而言,相关细化标准严重缺失,此情况导致容量计算和总量分配出现一定不确定性。

  2.2 目标总量控制制度不符合我国目前国情

  现阶段我国对水污染总量进行控制时,总量控制依然是主要目标,针对目标总量控制来说,其并不能考虑到我国的区域经济水平差异和地域辽阔以及生态环境的潜力等因素[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产生的污染物也逐渐变的复杂化和多元化,此情况下对水生态环境的要求也在逐渐变高,仅仅只是依靠目标总量控制,将水环境容量的确定以及水体本身容纳能力导致达到目标总量控制要求忽视,水环境的尴尬处境并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2.3 总量控制指标的方法和分配原则并不完善

  对总量进行控制时,其中的关键技术为污染物的总量分配。计算方法和总量指标分配一般严重的忽视了区域将环境和资源等方面具有的差异性,排污总量的控制系统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这样的情况导致现实和分配方案严重不符,所以在实施时并不能有效的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需充分的考虑区域具有的差异性,并充分的体现出公平和效率,按照地区情况的不同分配总量控制。

  三、水环境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研究

  第一,仅仅只是依靠目标总量进行控制,忽视水体本身具有的容纳能力,这样的情况并不能让水资源改善的目标要求有效实现,但是也不能跨越性的对容量总量控制进行实行。所以需针对我国现阶段水污染的现状和具体的经济情况,根据实事求是的基本方针,将目标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以及容量总量控制这三种方式相互结合,在此基础上逐渐的改变水环境的理念,并将一个以动态水质为目标的综合性总量控制模式构造出来。

  第二,在总量控制中水质目标的确定是其中的基础,水环境可以通过于此有效改善。我国的高位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具体的污染状况和各地的经济发展之间具有一定差异,此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将一套动态的水质标准拟定出来,实际上就是按照各级水功能区实行可以对水环境进行改善的动态水环境质量标准[3]。针对各个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以及污染情况,在最终目标下不要急于一次性改善所有地区的水环境,所以需保留控制总量的思想,并和资本投资以及经济形势相互结合,提出适合某个地区的水环境改善的目标。实现多样化和人性化的水质恢复目标,这样对于环境措施的稳固和有效实施更加有利。

  第三,将水环境容量中非点源污染所占的比重弄清,并在此基础上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配,有效地适应包容性增长的相关理念,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国际上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及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深刻挖掘,比如欧盟水框架指令和TMDL计划以及排污交易制度之间存在的关系,使其可以逐渐的成为水环境污染控制和水质改善的重要措施。

  第四,水环境容量进行计算时,其具体实施可使用流域水质水量综合模型来进行,并将相应和污染源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并有效地估算目前水体总的环境容量,以此水质目标的合理排放量有效获得。同时充分的利用污染源和水质目标之间的反响,确定待削减量或是污染物的待分配,以此得到总量的控制目标。另外对污染物负荷进行分配时,需加强分配模型方法的引进和研究,并对分配模型方法的应用和信息熵发进行增强

  四、结语

  排入水体污染物的浓度不断上升,只是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浓度,那么水功能区的水质规划目标则很难达到,所以必须对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相应的控制,污染物的双总量控制有效实行,让单一的控制污染物浓度逐渐发展成总量控制,以此让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外使用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可以让我国实行水污染物浓度控制时的相关问题及弊端得到有效控制,将水污染变化的情势在宏观上进行把握,以此对水污染治疗的改善进行有效确保,使水质量的达标控制得到有效实现。现阶段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落实时,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是其必要条件,以此让水功能区的水质浓度实现规划目标,为分区分质供水和水源联合调控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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